【2010年墾丁春天音樂季】戶外演唱活動
2009/12/22 下午 08:51:45
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公告 發文字號:墾遊字第0982904542號 附件:墾丁國家公園春天音樂季戶外演唱活動申請須知及契約書 承辦單位:遊憩服務課 公告:墾丁國家公園「春天音樂季戶外演唱活動」 特定區域受理申請公開甄選事宜。 依據:國家公園法第14條第1項第10款 (內政部96年3月20日台內營字第0960801365號公告)辦理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墾丁國家公園99年「春天音樂季戶外演唱活動」 特定區域受理申請地點: 1.貓鼻頭公園草地。(約4公頃) 2.鵝鑾鼻公園草地。(約5公頃) 二、申請人及申請方式: 包括:個人(含外籍人士)、人民團體或公司法人、政府機關。 (相關規定詳活動申請須知第三點) 三、活動日期:2010年4月3日至2010年4月5日止3天。 四、申請期限: (一)即日起至99年1月11日下午17時止(所送以本處所登錄時間為憑), 本案活動申請時應一併提出『演唱活動企劃書(書面)』12份, 逾期提出申請案件,一概不予受理。 五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 日期:99年1月12日(星期二)上午9時。 地點: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中心大型會議室。 六、本案相關規定。 (請詳閱檢附之「墾丁國家公園春天音樂季戶外演唱活動申請須知及契約書」) 七、本案業務承辦課:觀光遊憩課。 業務承辦人:課員吳俊彰聯絡電話:(08)8861321-232 2010年春吶契約書.doc
2010年音樂季演唱申請須知.doc

引用: http://www.ktnp.gov.tw/CP/News/News.aspx?no=9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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